警察可以隨便查個人信息嗎?為什么警察能傳喚?
北京市京師(無錫)律師事務所
擅長:刑事案件, 交通事故, 合同糾紛, 勞資糾紛,
北京市京師(無錫)律師事務所
擅長:刑事案件, 交通事故, 合同糾紛, 勞資糾紛,
警察能隨便查個人信息嗎?
警察不能隨意查看個人信息。只有符合工作要求,才能依法查詢。人民警察可以根據(jù)工作要求依法查詢公民個人信息,但隨意查詢個人信息是濫用職權,應當給予行政處分;構(gòu)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為什么警察能傳喚?
1.被傳喚人可能有違法犯罪行為,對犯罪確鑿的人才會直接抓;
2.不需要逮捕.被拘留的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住所.單位進行訊問,但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。傳喚的目的是確保刑事訴訟活動有計劃,及時處理案件。傳喚必須使用法定訴訟文件——傳喚證;
3.傳票應提前送達傳喚人,傳喚人應按傳喚要求準時到達。無正當理由拒絕到案的,應當承擔法律規(guī)定的責任。依法傳喚拒絕到案的,司法機關可以根據(jù)偵查或者審判活動的需要,采取強制措施,強制犯罪嫌疑人到案。
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的,也可以在拘留后變更強制措施,逮捕或者拘留。同時,拒絕接受傳喚也可以作為犯罪嫌疑人認罪態(tài)度的表現(xiàn),需要追究刑事責任。
法律依據(jù)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》第二十二條,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:
(一)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,參加非法組織,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、游行、示威等活動,參加罷工;
(二)泄露國家秘密、警務工作秘密;
(三)弄虛作假,隱瞞案情,包庇、縱容違法犯罪活動;
(四)刑訊逼供或者體罰、虐待人犯;
(五)非法剝奪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,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、物品、住所或者場所;
(六)敲詐勒索或者索取、收受賄賂;
(七)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;
(八)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;
(九)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;
(十)從事營利性的經(jīng)營活動或者受雇于任何個人或者組織;
(十一)玩忽職守,不履行法定義務;
(十二)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。
提示:法律問題咨詢具有特殊性,文章內(nèi)容僅供參考,如需更多幫助,請咨詢律師。
提示:法律問題咨詢具有特殊性,文章內(nèi)容僅供參考,如需更多幫助,請咨詢律師。
延伸閱讀